各省辖市科协,机关各部室,各所属事业单位:
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科协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,参照省委和中国科协做法,从6月1日起,实行政务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定期公布制度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1、公布方式:通过网站、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布,每季度公布一次。
2、公布内容:各部门、各单位信息报送数量、采用数量、重大信息漏报数量、综合评分及排名情况等。
3、计分标准:参照《河南省科协系统政务信息专报办法(试行)》。
4、相关要求:重大活动信息必须提前预报;所有工作信息必须在工作开展后五日内报送,五日后报送的视为漏报,不作统计评分。机关各部室、各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务信息采用网上报送或电子版报送,对纸质政务信息不做统计评分;各省辖市科协报送的纸质政务信息按计分标准计分,对采用网络或电子版报送的政务信息,在原计分基础上每条多加0.5分。
5、报送地址:通信地址:郑州市花园路53号 河南省科协办公室;邮编:450008; Email: jyplijie@eyou.com; jiangyunpeng@hast.net.cn;电话:0371—65707511;传真:0371—65707512。
希望各部门、各单位高度重视,采取有效措施深挖信息资源,提高信息质量,加大信息报送量,推动政务信息更好地为科协各项工作服务。
2007年5月28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