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省科协党组研究干部任免将实行票决制
《办法》对省科协党组研究干部任免实行票决制作出了制度性规定。一是明确了干部任免实行票决制,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干部任免事项,应采用无记名投票、当场记票和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做出决定。二是明确了干部任免票决制程序,即汇报人选情况、讨论审议、无记名投票、形成决议。三是明确了干部任免票决制规范,即讨论干部任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应到会人员参加,方可进行票决;同意票超过到会人数半数的议题,方可形成决定;投票表决未获通过的拟任人选一般不再提名为同一职位人选,确需再次提名为同一职位人选的,必须再提交另一次党组会表决,两次未获通过的,不得再提名为同一职位人选;需暂缓表决的事项,应当责成有关部门会后及时调查核实,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继续提交下一次党组会表决。四是明确了干部任免票决制回避制度,即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,本人必须回避。五是明确了干部任免票决制工作纪律,即严格遵守保密纪律,不得泄露讨论、表决等情况,对违反规定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《办法》的印发实施,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省科协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,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,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、民主化和制度化。 (省科协组织人事部供稿)
●省科协积极开展固定资产清查核对工作
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,根据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新要求,按照今年新颁布实施的《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(试行)》,省科协从7月开始,在机关各部室和各全供事业单位范围内,积极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核对工作。目前,该项工作已基本结束。清查核对表明,省科协机关和全供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基本健全、帐物相符、总体状况良好,但也存在着固定资产报废不及时、资产使用人和资产所在部室(单位)变化体现不及时、部门间资产存在交叉情况、人员变动时资产调剂不规范等现象,造成了部门间资产配置超标或不足。针对存在的问题,省科协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,修订和完善资产报废制度,健全部门间资产调入调出管理办法,提出了人员变动资产调剂使用的建议,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,加强固定资产监督力度,规范资产处置工作,确保资产管理台账与实物相符、资产管理台账与资产管理总账相符。
(省科协计财部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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